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关于农光互补项目公开招商的公告
2021年是“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开局之年,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推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同时结合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接洽投资。
一、招商内容
1.招商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
2.招商项目: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光互补项目
3.项目选址:恒口示范区符合农光互补项目的土地在阳安铁路以北,具体位置为涧沟村、窑沟村、付家营村、五星村、西店村、曾家湾村、柳林村、金坑村、联红村、蔡垭村、白鱼河村11个村,用地面积约1.2万亩,一期规划用地4000亩土地用于开发农光互补项目(由自然资源局和农技中心确定)。
二、投资人资质、规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申请,否则,都做不合格投资人处理;
3.申报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注册资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
4.投资人在国内有已投产并网的新能源项目,且规模不得低于200兆瓦;
5.企业申报方案中需添加农业配套实施方案,项目农业配套实施方案要从高附加值、低劳动密集度、与安康地区实际农业发展相契合的角度出发,考虑能投资全产业链项目或者带动产销平衡的农业方案。或者能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可持续性发展项目。相关农业产业投资规模不得低于2000万元,以农业部门验收为准;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2年来投资人(企业)无不诚信投资行为;
8.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经营状况良好,无债务/法务纠纷、无不良征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光伏部分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人的申请,农业部分由投资企业编写农业实施方案,可独立投资或与村级农业合作社、引进农业公司共同开发当地农业产业,农业设施由企业进行投资,后期签订协议,严格执行。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按照“以亩产论英雄”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项目评审从项目发展前景、生态标准要求、投资强度规模和年产值、纳税规模、吸纳就业人员规模、用地租金标准、公司业绩和成功案例、实施计划年限、诚信保证金到位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
2.成立招商评审联席会领导小组,由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示范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组织专家评审,依据公开招商程序合理合法引进有实力的公司。
4.光伏农业项目专家评审会定于2021年4月14日早九点在恒口示范区六楼会议室召开。
5.本招商公告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政府网站发布。
6.本次招商项目接受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委员会的监督。
四、项目诚意金缴纳
项目诚意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项目诚意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诚意金缴纳收款账户户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户,账号:961002010000970057,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安康市恒口支行。各企业凭支付凭证参加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在本次招商评审结束确定投资单位后,未中标企业已缴纳的诚意金按照原账户退回,已中标企业缴纳的1000万诚意金作为后期农业项目实施的投资保证资金,若后期农业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则诚意金按照原账户退还,若农业部分未通过验收,则诚意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截至时间及所需材料
1.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下午5点前,过期不再受理该业务。
2.所需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③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简介;⑤项目投资计划书;⑥企业业绩资料。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
联系人:郭永利
联系电话:13891539009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