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关于农光互补项目公开招商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4-02 11:32来源:

2021年是“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开局之年,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推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同时结合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接洽投资。

一、招商内容

1.招商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

2.招商项目: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光互补项目

3.项目选址:恒口示范区符合农光互补项目的土地在阳安铁路以北,具体位置为涧沟村、窑沟村、付家营村、五星村、西店村、曾家湾村、柳林村、金坑村、联红村、蔡垭村、白鱼河村11个村,用地面积约1.2万亩,一期规划用地4000亩土地用于开发农光互补项目(由自然资源局和农技中心确定)。

二、投资人资质、规模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申请,否则,都做不合格投资人处理;

3.申报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注册资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

4.投资人在国内有已投产并网的新能源项目规模不得低于200兆瓦;

5.企业申报方案中需添加农业配套实施方案,项目农业配套实施方案要从高附加值、低劳动密集度、与安康地区实际农业发展相契合的角度出发,考虑能投资全产业链项目或者带动产销平衡的农业方案。或者能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可持续性发展项目。相关农业产业投资规模不得低于2000万元,以农业部门验收为准;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年来投资人(企业)无不诚信投资行为;

8.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经营状况良好,无债务/法务纠纷、无不良征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光伏部分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人的申请,农业部分由投资企业编写农业实施方案,可独立投资或与村级农业合作社引进农业公司共同开发当地农业产业,农业设施由企业进行投资,后期签订协议,严格执行。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按照“以亩产论英雄”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项目评审从项目发展前景、生态标准要求、投资强度规模和年产值、纳税规模、吸纳就业人员规模、用地租金标准、公司业绩和成功案例、实施计划年限、诚信保证金到位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

2.成立招商评审联席会领导小组,由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示范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组织专家评审,依据公开招商程序合理合法引进有实力的公司。

4.光伏农业项目专家评审会定于2021年4月14日早九点在恒口示范区六楼会议室召开。

5.本招商公告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政府网站发布。

6.本次招商项目接受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监察委员会的监督。

四、项目诚意金缴纳

项目诚意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项目诚意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诚意金缴纳收款账户户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户,账号:961002010000970057,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安康市恒口支行。各企业凭支付凭证参加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在本次招商评审结束确定投资单位后,未中标企业已缴纳的诚意金按照原账户退回,已中标企业缴纳的1000万诚意金作为后期农业项目实施的投资保证资金,若后期农业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则诚意金按照原账户退还,若农业部分未通过验收,则诚意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截至时间及所需材料

1.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下午5点前,过期不再受理该业务。

2.所需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③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简介⑤项目投资计划书⑥企业业绩资料。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

联系人:郭永利

联系电话:13891539009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商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