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突击检查烟花爆竹禁售工作
2月4日下午,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潘仁良带领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城市创建办和恒口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深入大同、恒口、梅子铺集镇商超、商店,突击检查烟花爆竹禁售工作,现场依法没收玩具炮一箱,劝导“电子炮”下架10户。
每检查一户,潘仁良一行耐心细致地宣传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礼花炮)对人身造成的危害和对空气质量影响的基本常识。广大商铺对政府“禁炮”表示理解和支持,表示坚决不再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礼花炮),不再因售炮而给政府添乱,不给社会造成危害。
潘仁良在检查中强调,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是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的一件事,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做起,从干部职工做起,从村组党员干部做起,从自身做起,带头宣传、带头执行、带头落实,引导广大商铺不得售炮,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不买炮、不放炮。在示范区形成商铺业主不售炮和人民群众不买炮、不放炮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潘仁良在检查中要求,一是各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长、队员要充分利用春节前有效时段,进一步采取院落宣讲、“一封信”、“承诺书”、“责任状”等方式,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采取到村进店宣传、“巡逻车播放”、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各村(社区)和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城区、集镇和农村商店、商铺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礼花炮),掐断源头,堵死漏洞。三是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对“第一挂炮”“第一炮声”进行严管重罚、顶格处理、联合处罚、多头处罚,形成“不敢放、不愿放、不能放”的震慑局面。要严格履行“村组吹哨、部门报到”和公开曝光制度。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第一挂炮”“第一炮声”同步启动对村(社区)的问责;对同一户“第二挂炮”“第二炮声”执行驻村干部与村(社区)干部连带责任制,实行连带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