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 2019—2020 学年度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 2019—2020 学年度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0年07月11日15时48分成文日期2020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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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示范区(试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恒党群函〔202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全区教体系统工作人 员2019-2020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区教体系统在编在岗专业技 术人员(含特岗教师)、工勤人员。
二、年度考核的内容、标准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说明书制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具体标准在区局的指导下,由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三、年度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包括:
(一)建立考核组织。成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
(二)制定考核方案。依据考核规章、上级机关的部署、结合 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考核方案。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可行,便于操作。内容包括:考核的依据、目的、起止时间、对象范围和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要求以及考核的组织领导等。
(三)进行宣传动员。年度考核前,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 有关文件,掌握考核规章和政策规定,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
(四)个人总结。考核对象根据本人全年学习、工作和遵纪守 法情况,结合平时考核结果,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自己的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五)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总 结述职,个人述职后即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 主要依据。
(六)确定考核等次。单位分管领导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考核和 个人年终总结及民主测评、量化得分等结果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本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在群众评议意见和考核对象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七)公示。考核等次确定后,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 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争议的人员,考核委员会
(考核小组)要查清并依据事实,重新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八)送审备案。考核工作结束应及时进行总结,将《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送区局审核批准签章后,报党务群团工作局备案,同时报 送电子版资料。
(九)反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备案后,本单位考核工作组织将考核登记表送达考核对象,经本人签字后存入考核对象人事档案。
四、特殊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因工负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计 划生育政策规定休假的工作人员,以及公派出国留学、培训、讲学及学术交流,在规定的时间以内或有正当理由经单位同意延长期限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 正的工作人员,以及考核年度内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单位公派和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 的工作人员;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超 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工作人员;以及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四)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交流轮岗人员、跟岗学习人员等均由现单位提供评语,在原编制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 等次只写评语,作为首次确定职称、职务、技术级别的依据。
(六)特岗教师参加年度考核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七)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提供评语,现 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八)非组织原因而未上岗履行职责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 度考核时不确定考核等次。
(九)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制定考核标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安 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 安人社办发
〔2017〕240号)规定的考核标准,区分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以及 不同专业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的不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要素齐全、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
(二)要严格控制优秀比例。年度考核必须严格坚持标准, 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5 ;凡本年度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5 以内;凡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经批准,当年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可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30 以内。凡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当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本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考核对象在5人(不含5人)以下的事业单位,隔年确定一名优 秀等次人员。考核前,各单位应认真核实人员身份信息,并与局综合科进行沟通确认,凡确定优秀等次比例超过20 的单位,备案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表彰文件于7月10日前报局综合科)。 凡突破上述规定比例或不按规定程序实施考核的,一律不予审核备案。
(三)要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写出书面工作报告,向局综合科报送考核文件、承诺书各一份。 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一式四份),按等次分类造册于8月30前报局审核(含电子版)。凡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当年不得兑现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不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和职务的晋升工作。
年度考核工作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 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考核标准程序,完善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改进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机制,提高考核水平,准确认定和运用考核结果,切实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