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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标题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公开日期2021年01月21日18时32分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1日
  • 公开目录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各项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和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公众关注关心热点。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0年示范区(试验区)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进一步畅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2020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办结率100%。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示范区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发挥网站、新媒体等各自优势,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

(四)推进平台建设管理。示范区(试验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围绕重点工作内容,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扩大了公众参与度。定期对示范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进行日常监测管理。截至目前,示范区共有政府网站1个,政务微信公众号4个,政务微博1个,全部运行健康、平稳。

(五)强化监督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示范区督查内容,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室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展开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对公开不主动、回应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1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2

10133.6911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示范区各部门成立时间较短,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掌握度不高。二是部分公开的内容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公开少。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加强同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健全完善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