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20 17:20来源: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0日,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成联合组,对恒口辖区商铺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组现场发现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原梅子铺片区刘某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2箱,总价值约人民币5000余元,按照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恒口示范区将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巡查力度。对库存和流通两个环节的烟花爆竹加强排查。实现取缔销售点、没收流通货、销毁家中存;二是把“禁炮”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三是紧盯除夕到正月初一,初六到十四,门店、建筑工地集中开业,正月十五、十六等重要时间节点,严密组织巡查、夜查;四是实行连带责任制切实做到小孩放炮家长负责,干部职工放炮单位负责,村民放炮村支书负责;五是严格执法。严查“第一挂炮”,做到第一时间带离训诫,第一时间处罚到位,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示范区网站进行实名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