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发出第一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作者:何超发布时间:2020-11-17 16:31来源:卫健局

11月17日下午,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卫生健康局发出第一张公共卫生许可证,这是示范区(试验区)承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后,自主审批发放的首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委员、恒口镇人大主席任岩同志现场为前来领证的方女士颁发了首张公共卫生许可证。今后,凡需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直接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进行登记、审批和办理。

自承接该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来,卫健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接得稳、接得住、接得好,及时与市卫健委对接,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市行政审批局窗口跟班学习,从办理流程、资料审核、填写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培训。

在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和市卫健委的精心指导下,卫健局不断完善审批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提升了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极大的方便了辖区企业、群众办事,“三新”恒口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