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仁良同志在示范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 标题潘仁良同志在示范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 公开日期2020年11月05日15时19分成文日期202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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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召开示范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11月3日市政府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示范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面,就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讲三点意见,希望大家抓好落实。
一、认清大气形势,客观看待上半年所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这一结果导向,以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为重点,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制定了《2020年蓝天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及《十项工作责任清单》。由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各行各业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了整治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在“控车”、“抑尘”、“禁燃”、“减煤”、“治源”、“增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目前,平均空气细微颗粒物PM2.5浓度39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65微克/立方米,整体来看,示范区天气在持续好转。
成绩值得肯定,但要客观看待,今年天气持续变好主要基于以下三点:一是人努力,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效果显著,2020年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1月24日-2月8日)PM2.5浓度较去年春节下降44.7%;二是灾影响,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全区社会活动水平降低,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减少;三是天帮忙,今年1-10月降雨天数较多,同比增加10天,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清除和扩散。
二、紧盯工作重点,扎实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部署
目前全市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印发,示范区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正在送审,即将印发至各级各部门,关键要抓好落实,决不能让安排停留在会议上,让方案保留在纸上。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我强调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散煤污染治理。传统煤烟型污染一直是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秋冬季尤为突出,散煤多为劣质煤,灰分大,硫分高,据统计1吨散煤燃烧排量相当于15吨电煤的排放量。示范区散煤污染治理起步晚、进展慢、效果差,其中散煤销售已被中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多次现场督办。因此,我们必须坚定散煤治理。一要加快实施散煤替代。由经发局牵头,加大电代煤、气代煤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切实解决城市老旧社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等污染问题;二要严禁劣质散煤销售。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城管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配合,全面加强散煤销售流通环节管控,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民用散煤企业处罚力度,依法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网点,畅通举报渠道,一经发现立即查处;三要严禁城区主要路段露天烧炭(柴)烤火取暖。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加强对商贸街、岭南丽城、中心广场等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两侧经营商户、摊点冬季露天烧炭(柴)取暖监管,高频次开展巡查督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第二,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扬尘污染是导致PM10浓度升高的主要原因,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的贡献也不容小觑。一要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由住建局牵头,认真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要求。要更加注重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密巡查督查频次,对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停工整治;二要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要更加注重道路扬尘管控的精细化,严格执行洒水保洁时间节点。对不按规定清扫、保洁、洒水、冲洗或质量达不到作业标准的作业人员,给予一次处罚,二次重罚,三次解除劳务合同处理,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遏制;三要严查渣土车扬尘污染行为。交管大队要密切配合城管执法大队,建立和完善渣土车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动态更新渣土车运输监管台账。切实加大夜查力度,从严处罚超限超载、带泥上路、“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渣土运输资质;四要严查秸秆焚烧行为。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城管执法大队配合,以月河川道、316国道为重点,加大秸秆禁烧巡查暗访力度,严格执法,严惩重罚。各村(社区)要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绝不能烧”刚性要求,严格按照“村组吹哨、部门报道”机制,发现火点,立即制止。对概不配合的户,要及时报告城管执法大队,立即开展现场处罚和宣传教育。由社保与农技服务中心牵头,切实加强对月河、恒河流域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对禁养区以内的,不得再给予任何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逐年予以取缔。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规范治污措施,打击排污行为;五要加强月河、恒河水质保护。经过不懈努力,月河、恒河水质在8月份达到二类水质标准,但是从9月份开始,水质在变差。由生态环境局牵头,依法关闭沿线非法排污口,加快月河、恒河水污染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尽快发挥效益,确保2个考核断面的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六要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由治霾办牵头,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恒口公安分局全力配合,扎实开展日常巡逻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巡查执法工作,从严查处烟花爆竹燃放违法行为。由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做好禁售区域的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绝不能放”的刚性要求。治霾办要有效落实督查督办、线索移交制度,形成宣传教育、加大处罚、依法打击的社会氛围。
第三,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散乱污”企业是指无证生产,无治污设施,污染环境且市场和经济价值不大的企业。今年示范区完成整治15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还有部分“散乱污”企业没有纳入整治范围,部分企业又“东山再起”,集中整治力度还需加大。一方面,要明确整治目的。治散、治乱、治污可以促使优势产业聚集度提升,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整治目的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更好更大的企业,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倒逼产业集群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实施分类整治。要切实转变观念,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作为改善环境、加快发展、转换动能、改善民生的重大机遇,拉网式排查,分类型处置,决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自然资源局配合,加强对涉矿企业环保问题的督导检查,彻底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第四,统筹“油、路、车”管理。机动车污染与机动车使用油品类型、油品质量、超标排放有关,特别是柴油货车对空气质量影响相对较大。一方面,抓好清洁油品监督管理。由经发局牵头,住建局、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配合,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361国道、企业自备油库等为重点,开展黑加油站和黑移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和不合格油品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另一方面,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
第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由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创建办配合,对316国道、城市及城市周边环境全面开展综合整治,特别是316国道旁“三堆六乱”现象和市场沟渠旁的垃圾要坚决整治取缔;由各村(社区)负责,对村道、沟边以及千家万户房前屋后环境进行治理,同时及时将各村(社区)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城管执法大队汇总通报,为下一步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对各级各部门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各级干部落实责任担当的检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坚决落实各项攻坚任务。
第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各职能部门、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履行各级各部门环保职责。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一岗双责”要求,对攻坚任务要及时安排,亲自过问,抓紧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战区负责制,协助所包联的村(社区),在抓早、抓细、抓实上下功夫,既要落实好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还要在支持关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员、扶持有治理意愿企业项目上见实效,使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第二,严格考核问责。整改办要运用好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工作法”,强化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限时整改。治霾办要严格落实管委会交办的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失职渎职或作风不实、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移交,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第三,营造良好氛围。治霾办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力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环境污染信息,曝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和反馈;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齐心协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三新恒口”建设发展,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我们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严肃态度,攻坚克难,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