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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村生活垃圾自产自清自运自管指导意见

  • 标题关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村生活垃圾自产自清自运自管指导意见
  • 公开日期2020年08月06日16时39分成文日期2020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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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抓好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和安康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和《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管理要求》,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到2020年底,在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1.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要围绕改善和提高村民生活环境质量、削减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垃圾处理体系。

2.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农村垃圾处理办法。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 
    三、处理模式

各村(社区)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应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促使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集中清运模式。对中心区域、川道沿线村(社区)采取“户分类收集、村转运、集中清运”的模式,农村生活垃圾由群众家户自行分类装袋后将不可回收垃圾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村保洁员负责将本村的垃圾转运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定时(日产日清)将垃圾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2.自清自运处理模式。对地处连片山区、农户居住较分散、交通不方便的村采取“户分类收集、村自行清运”的模式。由农户将分类后的不可回收垃圾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桶内,村负责将垃圾运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3.配套设施及设备。一是指定垃圾填埋场。示范区垃圾填埋场地址位于窑沟村,自清运的各村应当遵照“交通法规、环境保护和安全作业”的相关要求科学规划运输路线,规范开展垃圾清运作业。二是个人需配备。一袋,可回收废品存放袋;两桶,有机垃圾(厨房)和非有机垃圾分类存放桶。三是保洁员需配备。一车,三栏垃圾收运车;一钳,垃圾清拣钳;一铲,垃圾清理铲。

四、重点工作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运力覆盖范围内(中心城区及316国道沿线)各村(社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工作。恒口片区:和平社区、曾家湾、新街村、新兴村、老街社区、西店村、金坑村、庆丰村、民主村;大同片区:高楼村、东红社区、黄营村、江沟社区、老湾村、三村、鲁家村、民七村、双椿村、双兴社区、王家台、龙泉村、同新村、新湾村、杨庄社区、长胜村、光荣村。

2.除上述村(社区)以外,其余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自产自清自运自管处理模式,分别召开“两委会”“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一是研究确定垃圾清运范围,集中投放地点,集中收集时间和环卫费(原则上每户每年不超过120元,条件较好的村(社区)每户每年不超过180元)征收细则,适当向村民收取一定环卫费用于村环卫事业;二是研究本村“能人大户”或“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赞助解决垃圾收集设备(垃圾车、垃圾斗、垃圾桶、清拣钳等);三是对自清运处理模式及环卫费相关细则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广泛宣传,取得村民理解和支持。征收的环卫费必须全款用于改善村(社区)环卫事业,使用明细纳入村务公开,定期向村民公开公示。

3.各村(社区)要用足用活公益性岗位政策,选聘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清捡、农户垃圾收集、环卫工具保管和垃圾转运清运工作,工资待遇由各村自行商榷并及时向村民公开公示。

4.各村(社区)要建立生活垃圾清理清运长效机制。一是要明确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垃圾清运处理、车辆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二是要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对于环卫费征收及使用明细、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职保洁人员选聘情况等及时向村民公开公示;三是健全环卫队伍管理机制,确保专职保洁人员定时、定点,认真负责做好保洁清运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生态环境保护“四大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好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检查督导,切实解决工作中重难点问题,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顺利推进。由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村组建立完善保洁体系,对各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由创建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工作;由党群局负责,加大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利用,倾斜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生态环境局负责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由社管局负责全区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库和河道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社保与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各林区、农业综合园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农业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结合造林绿化项目推进全区乡村绿化、美化;由教体局负责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由卫健局负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由交管大队负责对环卫车辆安全运输进行业务指导和法制培训。

3.加大宣传力度。在示范区门户网站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村(社区)要将农村垃圾分类知识制作成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牌和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要及时挖掘一些村(社区)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4.严格督查考核。城市创建办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对各村(社区)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各村(社区)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考评,对工作推进快、质量高、运行好的村(社区)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力度不大、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村(社区),要移交监察审计局进行追责问责。党群局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督实考。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