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大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脱贫攻坚和示范区的发展,示范区拟启动余岭村污水处理厂、鲁家村毛绒玩具厂、东红社区安宁医院和货运站进场西段道路4个重点建设项目,拟通过增减挂钩项目流转后剩余指标的途径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在经过现场踏勘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大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
本项目建新留用区涉及恒口镇高剑村、高楼村、庆丰村、鲁家村、余岭村和东红社区,共6个行政村,总面积67.2亩,其中余岭村3.4亩、高剑村11.8亩、高楼村2.7亩、庆丰村3.1亩、东红社区3.5亩、鲁家村42.7亩。土地利用现状水田41.9亩、旱地19.1亩、其他园地3.8亩、设施农用地0.7亩、村庄1.6亩(利用现状为水泥砖厂)、其他草地0.1亩。使用土地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区中均为有条件建设区,土地用途区均为一般农地区,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利用开发方向为公用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工业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
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需要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2020年7月15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恒口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涉及村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等。
2、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涉及村村民代表(带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有意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应于2020年7月15日前向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特此告知。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