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体检递补公告
按照安康市委编办、市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43号)和《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于2019年8月18日,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了体检,其中1名考生(初中语文 黄东)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因此形成了1个岗位空缺。按照规定,根据招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现将递补考生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20日上午8:00,在安康市汉滨区邮政大酒店右侧广场集中,由专人带领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2.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
3.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已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和“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局”印章)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不饮酒和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体检完毕不得离开。
6.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8月20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档案提交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局203室(地点:恒口镇南大街中段):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个人档案、考察政审表。
7.需要开调档函的考生请提前和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综合科联系(0915-3619613)。
8.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恰当安排路途时间,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并注意安全。
五、结果公示
体检结果及拟招聘名单,将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akhk.gov.cn) 和陕西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tgjs.sneducloud.com)进行公示。
附: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察政审表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