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征集时间:2020-08-17 至 2020-08-21

为切实做好恒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恒口畜禽养殖合理布局,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 号文件)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现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公示期:2020年8月17日 —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龚思怡

联系电话:0915-2285322

联系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恒技路生态环境局二楼污染减排

附件: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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