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0-08-08 19:47来源:特岗办

根据安康市委编办、市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43号)和《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特岗办于2020年8月8日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现场资格审查,其中有9人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按照规定需要对形成的岗位空缺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依据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要求,结合学科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按计划需递补9人,但数学、物理、生物学科无递补对象、化学学科递补人数不足、音乐学科递补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故实际递补3人,名单如下: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

2.地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地址:恒口镇南大街教育体育局院内(原广播站),联系电话:0915-3619650)。

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证明和承诺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证明和承诺书);

(7)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提供,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8)已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

(9)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承诺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人员提供)。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复印件留存)。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要求

1.在规定时限内,因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后续相关信息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网站 (http://www.akhk.gov.cn)和陕西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tgjs.sneducloud.com)相关通知。

联系方式: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 0915-3619650 

附: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 承诺书.docx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