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召开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
8月4日下午,示范区(试验区)综治中心建设推进会召开。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张修才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工作部门、恒口公安分局、恒口法庭、恒口检察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示范区(试验区)综治中心建设负责同志安排部署了区(镇)、村(社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全区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汇报,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明确了区(镇)、村(社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综治中心建设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省市会议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切实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二要结合实际,科学建设。要按照“落实省市标准、结合区情实际,整合各类资源、节俭节约建设,满足功能需求、保障正常运行,有效服务社会治理”的原则,一体推进综治中心、诉源治理、扫黑办和司法所阵地建设,健全区(镇)、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组织机构,规范科学建设阵地,配强派驻人员和网格管理员队伍。三要健全制度,规范运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区(镇)、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办事流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合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诉源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四要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时限要求报送有关信息,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强化督查,取得成效。示范区(试验区)要成立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两级综治中心如期建成、挂牌运行、发挥作用,努力推进区域社会治理取得新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