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0年01月06日14时15分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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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
通 知
各相关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依据《汉滨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批复(第一批)》(汉脱指发〔2020〕5号)文件,下达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19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经示恒口范区(试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现将《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抓紧组织实施,要求严格项目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监管,确保资金成效,及时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附件: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19年市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公示时间: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0915-3629258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