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采购电锅炉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0-04-29 10:24来源:教体局

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因生活需要,进行电锅炉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电锅炉采购

二、采购内容:电锅炉及安装所需(水、电材料和锅炉地台)、安装调试等。项目预算:伍万玖仟叁佰贰拾伍元整(¥59325.00元)。

三、规格及质量要求:

1.容积为1500L,可供1500人使用;

2.全自动微电脑控制,每天可以设置不同时间段的开关机;

3.聚氨酯发泡一次成型保温,食品专用不锈钢2B板制成,含超滤净水器,水垢自爆脱离系统设计水中无悬浮水垢颗粒;

4.步进式加热技术;

5.出水设定温度,98℃以上自动保温,出水即开水,绝无混合阴阳水,随时可取,无需等待;

6.水处理系统采用世界先进的膜分离技术,能滤除水中细菌、铁锈、胶体、红虫、青苔、泥沙等有害物质,并保留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质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五、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8:00-12:00;14:00-17:00)前往恒口高级中学财务室报名。  

六、报名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书于2020年5月11日9时在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财务室递交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七、采购人名称: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

地址:恒口镇二中巷104号

 

 

                        2020年4月28日

                         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