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口示范区工业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工程限价审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 恒口示范区工业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工程限价审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工业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工程限价审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DDL-2020019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试验区)财政局
地 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月滨北大道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0915-3629161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恒口示范区工业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工程限价审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含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17日09:00:00至2020年4月21日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物资供应站四楼(安康市二中路口)
3、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8091536408
4、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 下午14时30分
2、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物资供应站四楼(安康市二中路口)
3、磋商时间:2020年4月28日 下午14时30分
九、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康市恒口示范(试验区)财政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