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19年11月暨1-11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作者:发布时间:2019-12-26 16:45来源:生态环境局

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和《陕西省水功能区划》,现将我区2019年11月暨1-11月恒河、月河监测断面水质状况通报如下:

一、11月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一)11月水质状况

11月份,恒河水质较上月相比持续变差;月河出恒口示范区断面总体超标,超出国家地表水质量Ⅱ类标准,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超标0.07倍、0.3倍、0.3倍。

(二)1-11月水质状况

1-11月,月河出恒口示范区断面水质同比去年1-11月,由Ⅱ类下降至Ⅲ类,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超Ⅱ类0.07倍、0.24倍、0.1倍。

2019年1-11月水质监测断面水质状况表

二、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

(一)11月县区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

全市共13个县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CWQI11月排名第11名,指数4.3218。

(二)11月水环境质量相比10月改善排名

全市共13个县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CWQI11排名9名,△CWQI11指数-1.97%。

(三)1-11月县区水环境质量现状累计排名

全市共13个县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CWQI1-11排名10名,CWQI1-11指数4.3098 。

(四)1-11月县区水环境质量相比2018年同期改善累计排名

全市共13个县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CWQI1-11排名4名,△CWQI1-11指数-3.30% 。

备注:1.断面水体污染程度变化趋势由该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判定,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由水质21项污染指标计算得出,综合污染指数越高,水质越差,指数越低,水质越好。水质类别评价依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为单一因子评价,即任意一项污染指标超标,该断面水质即超标。2.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依据《陕西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CWQI为县区水质指数,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3.△CWQI为县区水质改善指数,按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越高。△CWQI为负值,说明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好;△CWQI为正值,说明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差。